正确养狗的规则
义务与常识
如果你有狗的话你须要确保它的整体状况,健康,并遵守保护它的规则。
禁止:
- 任何虐待,暴力,踢打,断肢比如割耳朵,尾巴或生体上别的部分
- 将狗用于赌博,搏斗和公共娱乐
- 将狗隔离并剥夺所需的社交接触
- 将狗捆绑或链住
- 将狗置于室外无任何遮蔽
- 遗弃狗
狗户籍注册
给狗注册户籍以植入芯片,通知遗失,死亡和转让是义务性的。普拉托的狗户籍登记处位于 Via Traversa il Crocifisso, 1/2, 电话: 0574 462124
在室外公共场所须保持的行为
由主人或其他人陪同的狗可进入所有公共或用于公共的场所,包括公园,花园和有器械的绿化区,幼儿专用的游玩区除外。
是义务性的:
- 允许狗在户外散步以满足其生理需求,我们建议每天至少三个外出
- 收集狗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并将被动物弄脏的地方清理干净
- 用不超过2米长的牵引绳和和给有咬人倾向的狗戴上口罩
狗在住房或工作场所
必须确保动物的饲养方式和环境不会给同居和邻居造成干扰或损害。
如果您想养狗,请遵循以下基本条件:
- 给狗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
- 狗围栏必须不少于15平方米,并且必须根据狗的大小配备适当的狗窝,狗窝必须在三个侧面关闭,高于地面,适当绝热并且配备防水窝顶
- 如果狗放养在主人/持有人的私人土地上,与公共道路或他人的土地相接壤的围栏则必须用适当的方式建造,以防止动物跨越它们或用头部超越它们,或者会咬到栅栏另一侧的人和动物或对他们造成伤害。
狗在车辆上的运输
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确保所运输的动物不能头部将头伸到车外,以避免损害第三方或自身。
谁用汽车运送动物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预防和避免对所有乘员或第三方造成危险和/或损害。
禁止长时间将动物关在没有适当通风的任何车辆和/或挂车中,并使车辆直接暴露于阳光下。
虐待动物将面临的惩罚
《刑法》第544条之三规定,处以3至18个月的有期徒刑或5,000至30,000欧元的罚款,任何人因残酷或不必要性对动物造成伤害,或使其遭受与其习性不符且无法忍受的酷刑,行为,疲劳或的工作。 如果动物因这些事实而死亡,则处罚增加一半。
给动物使用毒品或禁药或对其进行损害其健康的治疗的任何人,均处以同样的惩罚。
《刑法》第727条规定,对任何放弃宠物或使其养成与其不符的习惯的人处以最高一年的逮捕或1000至10,000欧元的罚款。对任何人在与动物的习性不相称的条件下饲养动物并造成严重痛苦的人,均适用相同的刑罚。
非法贩运宠物也将受到刑事惩罚,同样将无健康证明,护照和现行法规要求的任何其他证明的动物带入国内。
举报虐待狗行为请联系:
ENPA的动物保护队 (与普拉托市政府签署了协定的协会): 电话 055 9751111 - 电邮 ggzz.firenze@enpa.org

正确养狗的规则 (2.32 MB) 
其它有用的地址:
普拉托市政府的动物权利和动物空间办公室
Via dei Tintori, 64 – 普拉托
电话 0574 1835614 - 335 5612329
il Riccio窗口 – 位于多机构URP
Piazza del Comune 9 - 普拉托
电话 0574 1836096 - 绿色号码 800 058850
电邮:info.sportelloanimali@comune.prato.it
网站:http://animali.comune.prato.it
"Il rifugio”狗舍
Via Argine del Calice – 普拉托
电话 3394706867
从周一到周日每天早上开门,周一、周三、周五和周日下午关门
狗户籍登记处
Via Traversa il Crocifisso, 1/2 – 普拉托 - via Roma的分支
电话:0574 462124
时间表:
办公室和兽医诊所:周一14.00-16.00; 周三和周五7.30-10.00;
兽医:周四8.30-10.30